近期,安徽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组织
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
糕点、
方便食品、
食用农产品、
蔬菜制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粮食加工品等7类
食品463批次样品。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
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陵市郊区佳源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铜陵董店发龙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姜丝香辣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宁国市老山土产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济义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罗汉果胖大海菊花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美团安德利超市(庐江广场店)(经营者为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庐江购物中心)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风干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京东自竹方便食品店(经营者为合肥自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共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辣条(麻辣味)(调味面制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亳州市山海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吊梨汤,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阜阳市颍泉区周棚永徽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宏盛食品有限公司(宿州)生产的桃酥,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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