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
抽检食用农产品、
粮食加工品、糕点、
餐饮食品、
豆制品、饮料、蔬菜制品、
调味品、
乳制品、
肉制品、
方便食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水
果制品、酒类、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食糖、
淀粉及
淀粉制品、
蛋制品、水产制品、
蜂产品和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748批次样品。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
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微生物污染、农
兽药残留超标、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南宁市良庆区必赞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云彩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贡饮 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闽侨饮用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广西蓝天山泉饮用水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南宁市“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江南分公司”销售的“乌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百色市“凌云县陈记鱼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市“广西星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美团有厨生鲜(和美生鲜市场店)(经营者为百色市右江区和美鲜生百货部)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菠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梧州市“广西藤县家广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柳州市翔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饼(淮山紫薯味)”,亮蓝和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桂林市“阳朔县鑫美达商行”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松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谷杂粮饼”,苋菜红和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桂林市松达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的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河池市“广西巴棋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皮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桂林市“阳朔县鑫美达商行”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江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葛根素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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