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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4 08:39:4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阜阳市临泉县单桥镇阳光超市经营的生姜和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阜阳市临泉县单桥镇阳光超市经营的生姜和韭菜,生产日期均为2024年4月18日,经检验生姜【毒死蜱】项目和韭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阜阳市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阜阳市临泉县启涛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阜阳市临泉县启涛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经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阜阳市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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