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
抽检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
肉制品、
乳制品、饮料、
方便食品、
饼干、
罐头、
速冻食品、薯类和
膨化食品、糖
果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
咖啡产品、
食糖、水产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糕点、
豆制品、
餐饮食品、
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731批次样品。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
抽样检验合格703批次、不合格2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生物毒素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义乌市敏铖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浦江县树振食品厂生产的全家福(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义乌市革骏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浦江县黄宅大吉食品厂生产的印模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嘉兴多德福食品城我优我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亲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四)舟山市普陀区吕记水产超市销售的标称舟山市华融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海苔(芝麻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宁波市朋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州市龙湾状元农贸市场炳银淡水鱼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温州市龙湾状元农贸市场彩莲水产品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兰溪市兰江街道个体工商户钱静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杭州余杭向山商贸城杨桂侠水产商行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象山东丹河欧德隆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七)杭州余杭老弗爷餐饮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八)慈溪市侯晓玉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九)海盐县武原菊英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十)乐清市蒲岐镇南门农贸市场邓武元摊位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诸暨市马未知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顺发调料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卓尚(义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盐味精,谷氨酸钠(以干基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宁波市尚品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华飞炒货厂生产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三)杭州德胜食品市场啊山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诸暨市飞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四)绍兴市越城区卢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海宁市艾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五)绍兴市越城区陆点陆元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诸暨市恒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六)义乌市嵘儿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浙江上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二锅头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义乌市荣耀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诸暨东悦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松子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五、重金属污染
乐清市保丰超市有限公司乐清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大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韩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污染物
(一)台州市路桥区美琦零食店销售的标称舟山富元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板烧(风味熟制水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杭州临平荣刚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宁波诚利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鱼酥(原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生物毒素超标
(一)杭州萧山临浦镇申坤食品商行销售的玉米粉,黄曲霉毒素B
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余姚市玲付食品店销售的玉米粉,黄曲霉毒素B
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529.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529.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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