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政策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8 12:33:30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产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926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1887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粮食加工品287批次,不合格2批次。
 
  2.调味品134批次,不合格7批次。
 
  3.方便食品133批次,不合格2批次。
 
  4.饼干16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罐头14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糖果制品96批次,不合格2批次。
 
  7.茶叶及相关制品138批次,不合格1批次。
 
  8.酒类9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水产制品73批次,不合格2批次。
 
  10.餐饮食品(含餐饮具)176批次,不合格5批次。
 
  11.食用农产品488批次,不合格1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广州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经营、召回等措施。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进行消费,并索取和保存购物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或标签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贮存温度是否达到标签标示的要求,不要购买无生产加工单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宣称能治疗疾病的食品,不要到无证无照、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店或流动摊档消费购物。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线索,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检验结果明细表.doc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