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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9 09:42:26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在我区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大类食品共1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荣宝华分公司销售的“冰鲜黄花鱼/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南宁市江南区广月粮油店销售的“泡黄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鸿发油坊”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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