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1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在
餐饮业
食品安全大
检查中发现问题10处,现通报如下: 
  1.北京松柏餐饮有限公司(小街羊汤烩面)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琪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平娃三宝)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食客先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嗨饭街)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皖宴餐饮有限公司(君安宾馆)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喜丰收饺子店(饺子馆) 
  存在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光盘行动”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豆粒香食品店(豆粒香) 
  存在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光盘行动”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董永桥牛肉面馆(李先生牛肉面)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长相思蛋糕店(长相思蛋糕店)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乐康康餐饮有限公司(西北牛肉面)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郭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天宫院小吃)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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