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组织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抽取
粮食加工品、
调味品、
肉制品、
乳制品、
方便食品、糖
果制品、
酒类、水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糕点、
豆制品、
餐饮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品136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0大类食品3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
微生物污染、农
兽药残留超标、
有机污染物和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
限量使用等。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墨玉县微笑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和田沙提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呼图壁县铭新食品部销售的、标称新疆庄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庄子开拓红花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和县汇丰平价超市销售的、标称新和县鑫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旺酥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于田县菜花厨料批发中心销售的、标称墨玉县艾买提氏绿大麦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大麦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喀什市满口香食品行销售的、标称西安环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新和县彩贝乐超市销售的、标称新和县爱基穆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爱吉热木蒜姜香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新疆阿克雅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绿波贸易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生产的阿克雅尔玛丽压片糖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昌吉市萱萱苗娟擀面皮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街东环市场M-28号的天山区后泉街艾斯卡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宝之园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伊犁春园牧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疆翠烘焙水果&坚果什锦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279号主商业楼一楼转角103商铺的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朱光玉火锅馆经营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库尔勒李氏逍遥胡辣汤店经营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阿克苏市好口福干果批发店销售的、标称阿克苏天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切糕(糖果),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疏勒县民意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新疆阿米娜特色农业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喀什阿米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35阿美妮烤羊肉味方便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标称新源县闻羡乳品厂生产的风味酸牛乳,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阿克苏市云龙炒货店销售的、标称阿克苏市云龙炒货厂生产的香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平川路33号新北园春市场猪肉交易区正门3号的沙依巴克区新北园春市场百味佳早餐店经营使用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供应商为库尔勒周清华豆制品加工店、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凡调味品店销售的自疆牌豆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莎拉依配货服务部销售的、标称新疆获苏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巴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阿克苏市周霞干果店销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塔城市瑞宏大自然自选超市销售的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塔城市小赵商行销售的、标称昌吉市石榴树食品厂生产的红枣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标称和田市萨啦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萨啦意玫瑰酱馕(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喀什汇美嘉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阿克苏市麦香苑烘焙房销售的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和田市富于营养干果店销售的、标称西安永信猕猴桃绿色食品有限公生产的猕猴桃凉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有机污染物问题
(一)喀什市福均九香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独山子区满口香包子店经营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喀什市蜀大侠火锅餐厅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喀什市桃花岛新派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莎车县李秀芳蔬菜店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民丰县放心粮油批发部销售的芹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喀什市盼盼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绿篱笆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巩留县李晓霞综合商店销售的结球甘蓝,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伊宁县刘乐英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洛浦县万金食品经营店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奎屯陈怀光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伊宁市果后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阿勒泰路1769号信中农贸市场C9-008号的高新区(新市区)阿勒泰路鑫利闵氏果业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3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5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6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7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8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9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1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2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5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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