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
监管局关于20批次
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涉及镇江市3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镇江市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金谷路分公司销售的白鲫鱼(活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生产日期为2023-06-01。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2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金谷路分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徒市监不罚〔2023〕74号。
二、在镇江市扬中市兴博蔬菜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生产日期为2023-05-24。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2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扬中市兴博蔬菜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30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镇江市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1100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扬市监处罚〔2023〕2-52号。
三、在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尹记餐馆使用的小碗(餐馆自行消毒)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生产日期为2023-06-07。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2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尹记餐馆并启动核查处置。因餐具无法召回,镇江市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当罚(2023-062502-02)号。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