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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9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3 12:16:20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7大类食品49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9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惠买超市都林市场店销售的、科右前旗晶海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酸菜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太宏超市一分店销售的、内蒙古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香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李静平蔬菜门店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常发蔬菜副食南门批零门市部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飞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屹鸿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粉,脂肪酸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鹿儿岛超市销售的、通辽市盛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泉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赤峰市松山区志鹏和达超市销售的、敖汉赫波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杏仁饮料,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巴彦淖尔市万客乐超市胜利店销售的、呼和浩特市蒙古额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蒙古奶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会客源圪团王使用的、洁诺餐具消毒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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