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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3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6 08:53:50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0大类食品537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4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呼和浩特市香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秀芹酸白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家家惠生活超市销售的、内蒙古绿兆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巴盟烩酸菜(专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太宏超市一分店销售的、内蒙古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主食面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欧沐沦街道韩旭果蔬批发店销售的绿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绿之源水果批发分店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金帝超市销售的麻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锡林郭勒盟食东家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兔儿岭超市销售的、通辽市盛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泉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二连浩特市友全超市销售的、内蒙古晶淼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鹿儿岛超市销售的、通辽市盛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蜜蜂生鲜超市销售的、呼伦贝尔夏家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家金牛角,酸价(以脂肪计)(KOH)、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盛元新零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北京麦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生产的无蔗糖全麦面包,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金鸿牛超市教师园区店销售的、内蒙古塞主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会客源圪团王使用的(使用日期2023/5/7)、洁诺餐具消毒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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