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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6 11:42:28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114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8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芜湖市南陵县红桔子百货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亳州市涡阳县高炉镇杨青经营门市部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亳州市盛祥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亳州市三国酒厂生产的原浆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安庆市太湖县晋熙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线茄,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安徽绿篮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龙河路店(六安)销售的泥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安庆市开发区语桐果品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阜阳市美添七号生活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颍泉碧桂园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池州市东至思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家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生产的五宝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六安市张发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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