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政策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18:4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90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92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标称武夷山市春元岩茶厂2023年2月2日生产的正山小种,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泉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标称厦门苏博士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2月13日生产的碧螺春,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天助茶业有限公司。厦门苏博士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漳州芗江酿酒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生产的芗江人参酒-精醇,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销售单位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新永丰超市。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重庆秋实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8日生产的香辣鸡翅尖(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达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标称重庆秋实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8日生产的椒麻鸡翅尖(椒麻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达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优享购食品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乐至县大靖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月11日生产的爽口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晋江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
 
  (二)标称沙县恒益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5日生产的7号辣椒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列东分公司。沙县恒益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2、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