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
抽检饼干、
餐饮食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
蛋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豆制品、
方便食品、
蜂产品、糕点、
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食糖、
食用农产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
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
速冻食品、糖果制品、
调味品、饮料等29类食品2198批次样品。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4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开州区唐氏面馆使用的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綦江区誉多便利店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豪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花生,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豪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重庆尚滋苑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生产的山城小汤圆黑芝麻心馅,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璧山区万金餐馆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垫江县翔钟酒类经营部生产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杨柳村3组李喜花加工自制的花卷,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奉节县甲高镇喜福惠百货超市销售的菜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江津区添霖白酒厂生产的高粱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重庆市江津区长腰南告上红糖厂生产的南告红糖,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一)万州区钟鼓楼向日葵惠民百货经营部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二)秀山县万家购二店生活超市销售的红小米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三)永川区顺购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康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渝北区凤坪食品超市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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