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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08 10:24:36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保健食品14大类食品5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2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淘宝网莫家酱菜 百年老店明德堂(经营者为杞县莫海酱菜作坊)销售的标称杞县三门明德堂莫家酱菜厂生产的1批次莫家酱菜,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315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5g/kg;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2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g/kg。
 
  2.淘宝网豫上好味河南特产(经营者为郑州市中原区鑫鑫百货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开封市罗罗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花生酥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3.郑州市真土牧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9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新郑市欧客拉自助牛排饭店使用的1批次水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5.美团小郭生鲜(经营者为洛阳市涧西区油菜蔬果店)销售的1批次无公害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9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6.世纪联华(郑州橄榄城店)(经营者为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橄榄城店)销售的标称桂林名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味藕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0000CFU/g、250000CFU/g、120000CFU/g、120000CFU/g、13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7.世纪联华(郑州长江路店)(经营者为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长江路店)销售的标称桂林名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桂花莲子藕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0000CFU/g、15000CFU/g、14000CFU/g、67000CFU/g、13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8.郑州郑东新区昔宇鱼店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9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9.郑州市金水区半天妖烤鱼印象汇店使用的1批次水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5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0.鹤壁市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啶虫脒检出值为0.7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4mg/kg。
 
  11.鹤壁市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12.鹤壁市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2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
 
  13.淘宝网嵩县特产 格林农业(经营者为洛阳格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嵩县金阳光种植专业合作社委托洛阳辰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米椒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14.郑州航空港区豫喜来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扎啤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5.美团菜优鲜(汝河路店)(经营者为郑州市二七区军达食品销售店)销售的1批次老姜,甲拌磷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
 
  16.洛阳市河南徐商联合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洛阳市闽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怪味豆,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6.0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鹤壁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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