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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5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2-28 09:58:12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0类食品35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巴南区优源米线厂加工的米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歇马路345号余仲秀销售的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大足区宇霞豆花饭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奉节县味滋原副食店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五)九龙坡区川川餐饮店销售的、标称重庆香纳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精调味料,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江北区三合立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开州区东升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沂水县米老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加蔗糖猴头酥(酥性饼干),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沂水县米老爹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梁平区序林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昆明王飞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卤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九)重庆聚创食品超市销售的二青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重庆石柱特产农家美食(经营者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朱国菊网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太白食品厂生产的石好佳薯片,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后河街91号程彬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巫溪县福瑞优选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福源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猴头谷(酥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1).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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