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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30 08:35:01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4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461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峰景一通粮油食品批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低糖型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黄埔区燕鹏餐饮店使用的粉碗和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黄埔区好味佳餐饮店使用的大碗和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动哒餐室使用的菜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惠州市丽日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湖逸店销售的子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东莞市石碣伟贤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彭州市晶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叫花鸡味(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粤赣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宁县合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垒青梅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阳江市阳春市世纪联华超市销售的标称阳春市信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鞭回春(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河源市源城区诚兴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辰兴旺食品厂生产的香连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洪梅祥运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添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麻花(香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河源市源城区青勤农副产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林水得杂货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黄徐盛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河源市紫金县城顺兴百货食品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4.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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