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937批次,包括: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饮料、
方便食品、
饼干、
罐头、
冷冻饮品、
速冻食品、
薯类和
膨化食品、糖
果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食糖、
水产制品、糕点、
豆制品、
特殊膳食食品、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
食品添加剂、
食用农产品。合格884批次,不合格53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25批次 (一)福州市马尾区呈灏包子店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2年10月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淑琼小吃店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厦门静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的锥形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厦门渔纬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鲤城分公司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台江区椰先生餐饮店的复用密胺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1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六)漳州市龙文区川锅锅餐饮有限公司的果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七)福州市长乐区航城陈建棋小吃店的扁肉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龙岩市永定区添辉饭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九)福州市长乐区航城陈建棋小吃店的勺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福州市仓山区醉食汇小吃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一)福州市仓山区醉食汇小吃店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二)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草古小吃店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三)福州四方桌咏盛餐饮有限公司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1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四)福州市长乐区航城千汇轩小吃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五)福州市长乐区航城千汇轩小吃店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六)福州市长乐区首占好面道面馆的面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七)长乐首占竹自小吃店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八)长乐首占竹自小吃店的碟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九)福州市台江区韩宫宴餐饮店的骨碟(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十)福州市仓山区坎爷火锅店的高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一)福州市仓山区坎爷火锅店的低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二)福州市仓山区坎爷火锅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三)福州市仓山区文超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四)福州市长乐区首占好面道面馆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十五)福州市长乐区首占好面道面馆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省安溪县虎邱大尖峰茶厂(普通合伙)2022年5月1日生产的铁观音(茶叶),氧乐果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村夫茶业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厦门鹭香伴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生产的鱼皮花生(炒货食品-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冠家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四、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长沙市盈亿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6日生产的酒鬼素牛筋(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淳盛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糕点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22年9月26日生产的绿豆饼,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新罗区树莲食杂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龙海状圆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1日生产的拔丝肉松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武夷山市双好购物广场高尔夫店,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六、酒类不合格1批次 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家酒业经营部销售的香味悠长(白酒)(购进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8批次 (一)南平市建阳区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生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铅(以Pb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莆田市城厢区润锦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噻虫胺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丰泽区多易超市销售的黄翅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丰泽区多易超市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灭蝇胺不合格、氧乐果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晋江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猪肝(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4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松溪佳禾馨苑店销售的福建光泽豇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噻虫胺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七)厦门市湖里区王海泉蔬菜摊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三明市沙县区闽辉超市销售的明虾(海水虾)(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厦门闽丰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厦门市集美区黄双勇水产品摊销售的沙母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浦城兴华路店销售的黄翅鱼(海水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连城县莲峰长宏海鲜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三)厦门市海沧区小红船号餐饮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4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四)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湖里五缘湾店销售的草莓(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烯酰吗啉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五)连城县莲峰桂生水产海鲜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六)厦门市集美区渔超水产摊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七)龙岩夏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2日),氧乐果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八)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公园道超市销售的高原菠菜苗(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氟虫腈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浙江麦乐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5月7日生产的PK脆点心面(膨化食品)泰国酱鸡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沃尔玛(厦门)百货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九、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晋江市依世恋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5月22日生产的山楂之恋(凉果类),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胭脂红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涵江区鑫水食品贸易商行,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十、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7月13日生产的鲜奶布丁(香浓曲奇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明溪县满家乐超市,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15日生产的海蜇霸(酸甜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博凯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
第45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
第45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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