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本市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
粮食加工品,
乳制品,
豆制品,
食用农产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肉制品,
餐饮食品7类食品1092批次样品。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8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6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230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2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5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 2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吉祥百粥餐饮
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钳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晟世御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标称河间市诗歌油料厂生产,北京盛荣茂商贸有限公司延庆分公司经营的小磨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河间市诗歌油料厂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4.北京秋实特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华联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渝之缘川湘菜餐饮店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沈阳欧客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两地情超市经营的欧客香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雅果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小桔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森木箖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调料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使用、消毒的托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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