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
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部署要求,做好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基地申报和备案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标准,组织相关主体和市县做好示范基地申请、审核等工作。要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高效等重点任务,聚焦主导和特色产业,遴选确定创建名单,科学制定创建方案,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我司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本省总体方案、各创建基地的申请表及创建方案等,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加强基地管理和技术指导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做好基地创建的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推动创建基地所在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合作,组建标准化专家组,做好相关标准的制定、宣贯和实施应用。及时总结创建成效和典型经验,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请各省份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本省基地创建进展情况报送我司。
三、加强基地创建的实施保障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示范基地创建的统筹协调,发挥地方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在统筹涉农资金、整合各方资源中的作用,支持基地创建。通过优先支持标准制定、质量认证、品牌建设、产销对接等方式,调动各方积极性,构建政、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协同创建机制,不断提升创建水平。鼓励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基地创建统筹实施。
四、做好基地的考核评价和推荐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考核评价指标,组织做好考核评价工作,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创建基地推荐材料(包括省级推荐名单和各推荐基地的创建总结报告、省级考核评价得分表及证明材料、下一步建设方案等内容)函报我司,同时发送电子版。各省示范基地推荐指标分配表见附件。原则上,推荐基地数不得超过指标分配数。
联系电话:010-59193036、59192322;邮箱:jgsbzc@126.com。
附件:
各省示范基地推荐指标分配表.docx
农业农村农产品部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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