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政策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期)

来源: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8-12 13:44:08

      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蜂产品肉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共9大类食品20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郑州市金水区姚大旗餐饮服务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检出值为259 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郑州市二七区杨冬梅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检出值为832 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金水区、二七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x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x
 
  2022年8月11日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