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咸宁、随州、仙桃、潜江、神农架等地的
食用农产品、
饼干、
粮食加工品、
糕点、
酒类、
蔬菜制品、
饮料、
茶叶及相关制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
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罐头、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水果制品、保健食品共27类食品964批次进行
抽检。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95批次,不合格7批次;饼于19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82批次、糕点91批次、酒类74批次、蔬菜制品63批次、饮料5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2批次、调味品3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9批次、豆制品28批次、肉制品22批次、水产制品20批次、蜂产品1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3批次、糖果制品13批次、乳制品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蛋制品9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罐头3批次、食品添加剂3批次、其他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孝感市建设路集贸市场李足莲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
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孝感市建设路集贸市场李云威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武汉市武昌区余珍莲生鲜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武汉市武昌区刘志威生鲜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武汉市武昌区敬松生鲜经营部销售的武昌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通山县通羊镇月亮湾农贸市场朱必章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潜江遇客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襄城香乐食品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蛋蛋饼(酥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孝感、咸宁、潜江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2022年7月7日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20707.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707.pdf 4.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220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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