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
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22年上海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上海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严”字当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1.健全风险排查制度。研究建立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制度,把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作为工作常态,结合食品生产监管事权,对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2.强化风险问题研判。研究分析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各区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
3.继续做好冷链疫情防控。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疫情防控主体意识,严格管控涉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的疫情输入风险。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许可 4.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自贸区试点开展全部食品生产许可承诺制审批,实现食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承诺制审批“一网通办”,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完善许可审批系统功能,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电子档案工作指南,强化许可审批统计分析应用。
5.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核查。贯彻落实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及乳制品、肉制品、蜂产品、白酒、水果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许可审查细则,强化宣传培训;推行食品生产许可移动核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核查。
6.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组织修订预包装冷藏膳食、焙炒咖啡开放式生产、即食蔬果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许可审批制度。
7.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宣贯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加强食品添加剂核查员专业人才培训,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
8.开展食品生产许可执法评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档案评查规范,组织开展定期集中评查和全年不定期评查,强化结果通报和工作交流的有效性,提升食品生产许可规范性。
9.加强许可核查员信息化管理。建立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核查员基本信息、注册、选用、培训、现场评价、年度考核等管理的信息化,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管理效能。
10.强化许可核查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管理办法》,推进核查员分级管理,开展初级、中级和高级核查员评定工作,探索中级和高级核查员评定新模式。
三、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11.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合理划分监督检查事权,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本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2.推进食品生产信用监管。修订《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分级监管办法》和《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建设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推进信用监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13.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建设,逐步形成以数据为基础的精准施策和科学治理的食品生产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14.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案件会审和重大案件督办,开展执法档案评查和典型案件评选,提升食品生产环节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能力。
四、加强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 15.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继续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盐、饮料、速冻食品、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行为和食品标签标识;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和酱油、食醋专项整治“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16.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持续强化“两超一非”和“塑化剂”污染问题治理,加大食品掺杂使假问题整治力度,严查冰乙酸勾兑食醋、鸡鸭肉冒充牛羊肉、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非法添加香精色素等掺杂使假问题。
17.进一步加强抽检不合格企业监管。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不合格频次较高的企业开展综合整治,严格落实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整改;继续开展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18.进一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配合做好“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长江禁渔打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以及“双打”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9.持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督促企业加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和从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持续保持100%,继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设情况评价。
20.有序推进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出台乳制品风险及防控措施清单,完善低温短保乳制品出厂检验制度,组织开展大型肉制品企业承诺活动,探索在部分中小型肉制品生产企业推行“5S”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五项工作标准,促进乳制品、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1.继续开展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生产行业整体数字化管理水平和生产过程控制水平,在巩固建设成效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涉进口冷链、小麦粉、白酒以及食用油等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评价。
22.全面深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体系管理,探索以行业为突破口,建立体系管理的规范与指引,构建以标杆企业为引领,小微企业为重点的体系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帮扶优势,开展第三方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和GMP(良好生产规范)等体系评价,提高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23.着力破解行业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了解食品生产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的感受度和意见建议,推动难点痛点问题解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24.全力推动食品生产行业高质量发展。继续组织年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共商行业发展热点问题,推进食品生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六、夯实食品生产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5.推进实训中心建设。研究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实训中心管理办法,提升实训中心建设规范性,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实训中心遴选评查,指导区级实训中心建设,打造上海实训中心品牌。
26.探索队伍建设新模式。组织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和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探索日常培训和实训相结合的培训新模式,推进职业化、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
27.强化专业技术支撑。研究制定食品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专家联络沟通机制,加强专业政策和技术交流,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
28.加强社会共治共享。加强与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合作,继续开展第三方物料平衡检查,探索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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