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相关单位:
根据《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牵头申报的《赤峰大米》《赤峰苹果》两项团体标准,经协会团标委评审,以上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和起草人按照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制订质量关,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
2022年2月25日
赤地标协发〔2022〕4号(关于《赤峰大米、赤峰苹果》两个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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