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政策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1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1-18 12:04:24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2类食品12批次。7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糕点全部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宿州市埇桥区杜浩小龙坎老火锅店使用的小碗,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1599mg/100cm2║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宿州市埇桥区杜浩小龙坎老火锅店使用的汤勺,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217mg/100cm2║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宿州市埇桥区杜浩小龙坎老火锅店使用的筷子,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201mg/100cm2║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114-餐饮食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220114-餐饮食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220114-糕点.xls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