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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5 15:4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酒类乳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糕点餐饮食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12类食品16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655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207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6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25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09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0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调味品2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1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9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6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糖果制品6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5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内黄县兴旺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源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豆腐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标称北京市巨江兴蛋糕店生产的江米条(油炸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标称该公司生产,北京吉利隆超市经营的甜麻花,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市巨江兴蛋糕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标称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人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乔家厨师老陈醋(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鼎宏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公司经营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多缘居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北京明洋通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京燕楼(北京)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北京双记莜面馆经营的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标称北京林水泉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分别由北京金源盛海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义品世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标称柳州润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汇德胜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柳州螺蛳粉,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1.北京金天龙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餐盘、小茶缸,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北京海味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面包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3.标称合肥华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永恩泽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店铺名称:u卡旗舰店)销售的维生素果冻(荔枝玫瑰味),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永恩泽科技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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