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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9期)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9-29 09:21:31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69批次样品,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3大类,其中合格样品2148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污染物超标问题
 
  (一)峨山县甸中向阳榨油坊生产的黑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景东大四芬饭店使用的自制猪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建水三好鲜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景洪兴惠宜百货商场销售的普通白菜(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鲁甸县文屏镇风鱼鱼类销售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云南大掌柜超市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鲟鱼(淡水),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红塔区佰海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海水),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昆明市呈贡区银亮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姚安县炒饭盖饭小吃店使用的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楚雄市鹿城镇南陆氏酸汤火锅店使用的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大理市喜洲镇纯缘酒坊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
 
  (四)大理市祥云山街里全羊汤锅店销售的、标称祥云光发酒坊生产的散装包谷酒(50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
 
  (五)大理市祥云银香缘饭店销售的、标称祥云加富酒坊生产的散装包谷酒(50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大理市袁老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猪油(自制),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维西菊青肥羊火锅分店使用的羊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妥甸街(李佩昭)使用的煎炸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四)弥渡艳芳小吃店使用的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五)元阳毕氏江河人家使用的大豆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六)景谷心联兴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贵泉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博兴县七仙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宾小瓶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七)景东小兰饭店使用的自制猪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   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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