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6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基层整合改革背景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答复》指出,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推动追溯管理制度入法。
据了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乡镇监管站”)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2011年,农业农村部就强化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发文作出部署,指导各地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步伐。各地陆续成立乡镇监管机构,乡镇监管体系迅速健全完善。目前,全国乡镇监管站共有2.6万个,监管人员约7.6万人。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全国已有超过30%的乡镇监管服务机构被整合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整合后,乡镇监管人员编制削减,任务增多,监管员专职少、兼职多。
农业农村部方面表示,将出台网格化监管意见,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压实基层监管责任。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规范,明确乡镇监管站巡查检查任务职责、工作要求等,督促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被整合的问题,记者获悉,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共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2297家,检测人员共计2.41万人。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不断被整合。据统计,2014—2020年,全国共有1000余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陆续被整合或撤销,其中70%为县级质检机构。整合后出现检测队伍不稳、工作不顺、能力削弱、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
目前,农业农村部已采取多项措施,多次与国务院食安办沟通协调,专门致函请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协助稳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门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同时,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纳入国家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
农业农村部方面表示,将继续关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问题,强化督导考核,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及时掌握地方整合动态,加强部门协调,力争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队伍稳定。
此外,《答复》还指出,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追溯管理制度入法,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名录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研究,为新法实施做好准备。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标准体系,统一各地各部门间农产品追溯基础信息,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网络。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农产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追溯挂钩意见。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于2018年建成了全国统一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目前,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企业主体注册22.08万家,与28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农垦行业平台基本实现了对接,社会访问量累计达到5820万次,覆盖产品种类1472个,入驻企业及其产品追溯赋码94.4万批次。按照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实现与农业农村部门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效衔接。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要求,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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