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食安法实施以来广州首宗
广州日报讯 (记者叶卡斯)去年底,广州增城区一些种植户被曝光使用高毒农药种菜,农业、公安等部门随后对增城区石滩镇部分种植场启动监督抽查,并刑拘了增城区白江村一名菜农。昨天上午,增城区法院公开审理蔬菜种植户黄福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蔬菜)一案。这是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以来广州首宗以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蔬菜)的罪名进行审理的案件。
水胺硫磷喷四季豆
2015年12月6日,媒体曝光国内多个地方散小种植户在蔬菜上喷洒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事件。其中,增城区石滩镇白江村部分散小菜农可能在蔬菜上使用高毒或限用农药。随后,广州市与增城区农业部门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部分蔬菜种植场启动执法监督抽查。在抽查中,白江村种植户黄福光所种菜地检测的四季豆,含有国家规定禁用于蔬菜的高毒农药水胺硫磷。农业部门随即立案调查。
据查,黄福光是听说用水胺硫磷施在四季豆上,卖相会很好看、不会黑头,于是购买使用在自己所种四季豆上。广州市农业标准与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显示,涉案菜地所种植的四季豆样本水胺硫磷含量超标,为不合格农产品。
案发后,黄福光辩称自己不知道水胺硫磷不得用于四季豆上,然而在他所耕种的田间,就立有农业部门所设的禁限用农药使用警示牌,明确规定了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品种。黄福光所使用的水胺硫磷农药塑料瓶上也明确标注了其使用范围。此外,据其他农户反映,增城区农业局的工作人员曾通过讲座、田间指导等方式宣传相关农药的使用规定。
喷药后只收过一茬
在庭审中,黄福光承认在自己的菜地上使用过一次。一开始,他辩称,买水胺硫磷是为了打蔬菜上的红蜘蛛,但不知道其使用范围。他称,“没有人告诉我是禁止使用的”。另外,据辩护人在网络上查询,水胺硫磷施用在蔬菜叶面上,经过7~14天时间,浓度会分解到只有百万分之一,可以忽略不计。从黄福光施用农药之日,到农业部门抽检时间经过将近20天,水胺硫磷应该已经分解完毕,不可能检测到,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另外,辩护人认为,此案没有显着受害人,黄福光种菜以来,只收获过一茬,最大的收入只有2000元。公诉人则指出,水胺硫磷是禁止使用的农药,这意味着一次都不能使用,与量的多少没有关系。
据了解,黄福光来自广西,从2015年3月起在石滩镇种植四季豆、花菜等农作物,对于自己的行为,他当庭表示后悔,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公诉人认为,考虑到黄福光良好的认罪态度,此案可以酌情考虑从轻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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