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回家发现饭店账单多收175元 省消协:应及时查验有异议尽早提出
和朋友聚餐后结账,回家查看消费明细才发现多收了钱。近日,哈市消费者周先生就遇到这样的麻烦事。对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吃饭后要仔细查验消费账单,有异议及时向商家提出。
据周先生介绍,1月初,他和8位朋友在饭店就餐,买单时被告知共消费1068元,他没看消费明细就直接付款离开了。回家后,周先生的妻子拿出账单看了下,发现明细上有3道菜不是他们点的,也没有吃过,一共多收125元。他们还不知情被收取50元开瓶费。第二天,两人来到饭店要求退钱,工作人员却称没有多收而拒绝。周先生将此事投诉至消协后,经协调,饭店退给周先生150元。
据省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消协接到多起消费者反映实际消费与账单不一致的投诉,但这种没有现场查验及时反映的,过后维权十分困难。此外,不告知就收取开瓶费是违法的,另外,3月15日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餐饮企业不得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
消费维权提示
一、用餐后要详细查验消费账单,看是否有餐位费、茶位费等类似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二、查看主食、酒水、饮料的数量是否相符。
三、检查称重菜品的斤两是否准确。
四、主动索要发票和服务账单,保管好凭证。
五、遇到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等不合理收费时,应拒绝支付,遇到威胁恐吓时要及时报警,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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