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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08-26 09:29:58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相关工作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仲林先生;

  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金元先生;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卢开阳先生;

  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徐蔚清女士;

  武汉海关副关长袁涛先生。

  首先,请邓仲林先生介绍2020年以来我省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总体情况。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仲林: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

  “十三五”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持续攀升,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7.75%,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3%;202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8.13%,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2%;2020年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7.27%,食品安全形势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一是以责任落实为核心,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省委书记应勇、省长王忠林多次调研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常务副省长李乐成和副省长张文兵、徐文海、柯俊多次专题研究和批示食品安全工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扎实开展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省纪委监委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四大监督重点”,强化执纪监督。2020年,省委巡视办对8个省直部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开展专项巡视,并向各部门移交了巡视发现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各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难点问题。

  二是以全程监管为抓手,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深入实施绿色防控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2020年全省绿色防控覆盖面积超过3500万亩,覆盖率达40%以上,农药使用量连续7年下降。组织开展2021年农资打假治理行动,截至8月19日,共出动执法人员近1.4万人次,巡查检查4085批次,检查农资企业和门店近1.5万个次,查处问题348起,立案57起,曝光案件22件。连续三年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对6大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截至8月19日,共排查食品销售者69140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3959个,责令3313家食品销售者限期整改,收缴问题食品1381公斤,查处食品案件207件,罚没金额125.5万元。实施餐饮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截至8月19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617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808家,立案521件,罚没金额380.14万元。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99.7%。组织开展“昆仑2020”行动,侦办食品犯罪案件278起,打掉犯罪团伙6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7名,捣毁“黑窝点”177个,涉案总值3.6亿元。2020年至今年8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4256件,罚没金额1.44亿元。

  三是以疫情防控为主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期间,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全面部署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抗疫专项”食品安全抽检和复工复产、复市复课、“惠游湖北”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6000余家餐饮企业参与疫情防控供餐保障,累计为641家重点场所供餐2035万份,提供免费爱心餐50.3万份。疫情进入常态化后,省食品药品安全办重点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五全”“六专”“三证一码”常态化防控体系,建成上线“鄂冷链”平台,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截至今年8月19日,累计将10.6万吨进口冷链食品纳入“鄂冷链”平台管理,发放“鄂冷链”追溯码389.2万个。

  四是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切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坚持发现问题、防控风险原则,逐年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不断加大对农兽药和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等项目抽检力度。从近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情况看: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较好,抽检不合格率均低于当年全省食品抽检平均不合格率。餐饮食品、饮料、蜂产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率基本与全国抽检水平一致。酒类、糕点、冷冻饮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饼干等不合格率逐年降低。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和风险会商机制,每季度组织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共同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协调应对能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组成多个督导组多波次直奔企业和单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现场督促当地监管部门和企业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截至目前,全省94%的食品生产企业、95%的食品销售者和93%的持证餐饮服务单位评定了风险等级。

  五是以先进示范为引领,营造食品安全干事创业氛围。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群众满意原则,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双安双创”工作。截至目前,获得命名授牌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5个、“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38个、“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5个。制定《湖北省食品安全县评价管理办法》《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南》地方标准及《湖北省食品安全县评价细则》,实现示范创建规范化、标准化。严密组织食品安全评选表彰活动,2021年我省8个集体和15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0个集体和20名个人获“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贡献”奖。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好湖北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农村新报记者:农业农村部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请问,实施一年多来,我省在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上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卢开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出具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市场监管局一道,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纳入了市场准入证明,共同推进,通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这项制度的实施受到了监管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成为了农产品流通的“健康码”、 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主体的“承诺书”、市场准入的“入场券”、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截至7月30日, 我省17个市(州)已有94个县(市、区)、1719家农产品生产企业、347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45家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1000多家个体农户和小农户开展了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今年前七个月开具合格证总数103.8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21.6万多吨。上半年,对开具合格证的生产经营者抽样2106批次,合格率99.7%,高出全省抽样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强化执法监管,确保上市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断提升合格证制度推行水平。

  湖北日报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其中摆在第一位的是“最严谨的标准”,请问省卫生健康委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徐蔚清: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省卫生健康委始终以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为宗旨,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们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做好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和宣贯解读。主要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通过量化评分,评价不同类别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完整性,向国家提出标准制定、修订和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的意见建议。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了标准宣贯工作,与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合作开展了食用油、蛋制品、月饼等,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解读。

  二是开展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成立了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37名委员分别来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部门,涵盖食品营养、公共卫生、食品工艺、食品标准等专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审查流程,促进地方特色食品的规范管理和产业发展。截至2021年7月,我省共发布《武汉热干面》《湖北泡藕带》《糖桂花》等1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是全面做好企业标准的备案服务工作。目前,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申报系统已与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实现了办理过程全透明,企业零跑路,备案办结时间已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备案企业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就可以顺利完成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谢谢!

  湖北之声记者:学校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广大师生身心健康。请问省教育厅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金元:

  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既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教育厅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健康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中小学校普遍开设《生命安全》课程,帮助学生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举办多种形式的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利用中小学校主题班会、课外实践、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二是落实管理责任。按照《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要求,落实健康教育、食堂管理、疾病防控、体质监测、条件改善和应急处置等六个方面制度。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省教育厅连续3年举办全省学校卫生工作培训班,每年直接培训中小学校校长1000人,推动各县市加强对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会同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坚持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是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进一步夯实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基础,提升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通过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学校食堂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进口食品越来越多的走进群众生活,进口食品安全倍受群众关注,请问武汉海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把好进口食品安全关?

  武汉海关副关长袁涛:

  武汉海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海关总署的部署扎实开展进口食品安全“国门守护行动”。

  一、源头管控

  海关实施输华食品准入管理,将监管延伸到境外源头,向出口国(地区)的政府、生产企业传导和配置进口食品安全责任,以实现全程监管。海关在官网对外发布“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供国内消费者查询进口食品准入状况。

  二、口岸严防

  在口岸环节严防未获我国准入、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境外食品通过湖北口岸进口,开展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2021年1-7月,武汉海关共检验检测进口食品13.2万吨,同比增长75.2%。

  三、严厉打击

  口岸快速反应,坚决查处不合格进口食品。2021年1-7月,武汉海关检出不合格奶粉等进口食品25.4吨,均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加大对走私食品农产品和违规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四、扩大进口

  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压缩通关时间,促进贸易便利化,让更多优质安全的进口食品丰富老百姓的食谱、进入老百姓的餐桌。2021年1-7月,湖北省进口食品43.7万吨、 2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4%、60.2%。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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