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基层渔船管理组织相关责任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基层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要优化构建规模合理、责任清晰、运行有序、办事高效的管理组织,推动渔船安全生产、渔业资源养护等渔业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和渔区平安稳定。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责任清晰,运行有序;规范管理,全面保障三项基本原则。按照管理组织类别化、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人员专职化、管理设备信息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经费保障制度化等六点标准鼓励管理组织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之一,制定细则,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制定管理组织考评办法,加大宣传引导,加强对管理组织人员业务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对渔船风险研判、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监督指导,对管理组织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点验抽查,督促其切实发挥作用。加强考核问效,确保管理组织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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