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践行“四个最严”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食品安全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在责任落实、监管创新和源头治理方面尽责履职,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近日,在内蒙古全区2020年各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通报中,呼和浩特市获得优秀等次,并被通报表扬。
据悉,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进一步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其中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均达到100%;确定1家小作坊和两家商超作为自治区民族传统奶制品首批试点单位,加大对小作坊进驻商超的支持力度,为小作坊、商超补贴经费5.68万元,用于开展生产设施、加工制作等方面标准化建设;编制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配套制定管理办法及量化评分制度,在福海兴、万惠、美通、东瓦窑市场试行标准化管理,实行“以奖代补”,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助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四白食品”(馒头、豆腐、豆芽、粉条)小作坊进入园区集中生产经营,实现小作坊食品安全和行业水平提升,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为有效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在食品生产领域,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卫健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食品流通领域,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量化分级均达到98%。在特殊食品领域,开展了特殊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生产企业5家,经营企业422家次。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完成食品监督抽检9166批次,合格率97.5%。
为破解食品安全监管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数字智治,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一方面应用内蒙古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共有2.7万家食药等市场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风险管控平台。另一方面,在进口冷链食品市场大力推广“蒙冷链”追溯系统,做到“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来源可追、去向可查、人物同防”。着力抓好科学抽检、风险监测和隐患治理,“零容忍”对待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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