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熊丰)当前,网络购物已成为广大群众购物消费的重要渠道,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上的“直播带货”“电商购物节”等各种促销方式也逐渐为消费者接受认可。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购实施侵权假冒犯罪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破获一批利用“直播带货”“网上店铺”等渠道方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共1400余起,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双11”来临之际,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不要一味地贪图便宜,要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和信誉良好的卖家及供货方,一旦受到侵权假冒商品侵害或发现相关犯罪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上海市公安机关破获“8·28”利用“网红直播带货”销售假冒品牌箱包、服装、首饰、手表案,抓获包括一名拥有百万粉丝“网红”在内的40余名犯罪嫌疑人,案值5000余万元。山东省公安机关破获“5·08”制售假冒品牌手机案,查扣假冒品牌手机1000余部,案值2亿余元。广东省公安机关破获“飓风183号”制售假冒品牌手表案,打掉制假售假窝点15个,查获假冒6个品牌14种型号的手表成品1万余块,案值6亿余元。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不法分子往往在网上打着知名品牌商品低价促销的幌子吸引消费者眼球,再搭配“清库存”“为粉丝谋福利”等营销话术引诱消费者下单购买;有的还以“复刻”“限量”等名目从事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各类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1万余起,涉及食品药品、服装箱包、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多个领域,摧毁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团伙。同时,先后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实体市场开展执法行动3.1万余次,组织开展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活动14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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