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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力度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来源:网络 2020-04-27 09:18:12

  为深入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切实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阜城县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案件推进会,传达市局会议精神,要求有关科室,执法大队,各分局加大宣传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从八个方面加大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对农(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二是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野生动物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是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自建网站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监测,发现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野生动物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是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产品制作发布广告,对发现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要对广告发布者、经营者一律从重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五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食品,严禁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食品。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严厉打击。

  六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禽等动物,严禁采购、使用、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严禁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严禁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名称或者别称作菜谱招徕、诱导顾客。

  七是加强对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采购、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八是各执法队,各执法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管领域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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