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模仿了拉丁美洲其他国家的类似系统,要求在营养成分如钠、糖和脂肪含量过高时使用“过量”警告标签,以及在含有甜味剂时使用“含有”警告标签。规定中明确了判断“过量”或“含有”的具体标准,并根据包装尺寸规定了标签的大小。实施期为18个月,额外给予6个月的实施时间允许使用补充标签或贴纸。主要内容如下:
(1)标签位置:EFAN标签必须放置在所有预包装食品的主要展示面板上;
(2)营养信息:EFAN标签将标示能量、钠、糖、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和甜味剂的信息;
(3)警告标签设计:EFAN将以黑色八角形边框呈现,内含白色大写字母;
(4)“过量”或“含有”标签标准:EFAN标签将基于特定的营养成分或成分含量判定;
(5)标签尺寸:EFAN标签的大小将根据包装的主要展示面板面积确定;
(6)实施期:将提供18个月的合规期,额外给予6个月的实施时间允许使用补充标签或贴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