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条款:在获得出口国政府的许可下,对食品出口商生产场所进行检查,以防止危害或确认进口食品的安全性。目的是加强对出口国食品出口场所的控制,以确保遵守食品法规;
(2)增加条款:允许对以销售为目的但申报供自用的食品的入境作出合理数量的推定。目的是减少非销售目的的食品申报欺诈;
(3)新增对不符合法案或法规的进口食品、食品接触材料、食品接触材料或其表面可能转移有毒、有害或有害健康的物质等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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