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条例,当十六烷基三甲氧基硅烷和二氧化硅水解产物作为农药制剂中的惰性成分,且含量不超过农药制剂重量的0.6%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此规定自2024年4月11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4年6月10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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