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范围:含有 10% 未煮熟的鸡蛋或大于等于 10% 未煮熟的乳制品的饼干、面包、糕点或蛋糕;芝士蛋糕(煮熟的和未煮熟的);其他(包括熔岩和蛋羹月饼);
(2)在将货物进口到澳大利亚领土之前,需要获得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签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
(3)货物必须清晰可辨;
(4)商品必须仅供人类消费。
2024年2月2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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