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条例确定了2024年波罗的海某些鱼类种群和鱼类种群组的捕捞机会,并修订了条例(EU)2023/194确定的其他水域的某些捕捞机会。该条例适用于在波罗的海作业的欧盟渔船以及有关规定中明确提及的休闲渔业;
(2)规定了总可捕量和配额以及在适当情况下与之相关的措施;
(3)规定了渔获和副渔获的上岸条件;
(4)为保护鳕鱼产卵,自5月1日至8月31日,禁止在第25及26分区以任何类型渔具捕鱼;
(5)规定了第25-27、28.2、29和32分区内保护鲱鱼产卵的禁渔区禁止使用中上层拖网捕捞中上层鱼种的要求;
(6)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翌日起生效。
适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