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定期声明等定义,如定期声明指为动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提供动物或动物性原料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的原料符合性声明;
(2)更新标准引用的动物传染病控制手册;
(3)补充规定进口水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食用鱼油、鱼粉)的标签上应当标注进口官方证书上注明的物种学名的要求;
(4)降低对官方监管蜂蜜生产企业自主验证的频率要求;
(5)修订红肉类产品的宰前宰后检验要求等。
新版标准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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