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部分食品中稻瘟灵等农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具体限量见下表;
制订食品添加剂植酸钙的规格标准,并规定使用范围和用量要求(仅允许在葡萄酒中添加,最大用量0.08g/L);
食品添加剂硫酸铜的使用范围新增葡萄酒,最大用量10mg/L。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稻瘟灵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变化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农药名称 |
食品名称 |
修订的最大残留限量mg/kg |
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g/kg |
稻瘟灵 |
大米(含糙米) |
7 |
10 |
二脒那秦 |
乳 |
0.2 |
0.15 |
苯哒嗪 |
牛、猪以及其他陆生哺乳动物的肉、脂肪、肝脏、肾脏、乳 |
0.01 |
/ |
溴谷隆 |
扁豆、黑豆、芸豆等小豆类 |
0.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