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机食品不得到检测合成农药成分,除非能证明是由于食品添加剂污染等非人为因素而检出合成限量小于等于0.01mg/kg的农药成分;
(2)所有用于加工(有机食品)的原料或材料必须是无农药农产品、有机食品或无农药原料加工食品。或者无农药农有机食品的原料或物料达总含量的50%以上,如果无农药农产品、有机食品、无农药原料加工食品无法通过商业方式采购,非无农药农产品、有机食品、无农药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或材料的含量为5%(生产有机食品时人为添加的水和盐除外)。该修订自发布之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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