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从进口自越南3批次冻巴沙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和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鱿鱼干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Cuu Long Fish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 (CLPANGAFISH CORP.)(注册编号为DL 714)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Atlantic Seafood Freezing Factory N.V(注册编号为DL 408)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继续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Binh Long Company Limited - BILOFISH(注册编号为DL 529)的产品进口申报至4月28日,继续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Branch of Blue Sea Agriculture & Seafoods Processing Limited Company in Binh Thuan (BLUE SEA CO., LTD)(注册编号为HK 780)的产品进口申报至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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