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际

澳大利亚制修订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来源:海关总署 2021-09-14 10:39:14

  2021年4月27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了F2021L00491号公告,拟制修订澳新食品法典附表20《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即制修订或删除部分食品中氟磺胺草醚(Fomesafen)等9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该修订自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农药名称

食品种类

最大残留限量(mg/kg)

备注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

哺乳动物、禽类可食用内脏、肉禽蛋、奶

*0.02

新增

豆类

*0.01

新增

吡草醚(Pyraflufen-ethyl)

干豌豆

*0.02

删除

乙基多杀菌素(Spinetoram)

韭葱

T0.2

删除

洋葱鳞茎

T*0.01

删除

威尔士洋葱春葱

T0.3

删除

溴苯氰(Bromoxynil)

核桃

T*0.01

新增

吡氟酰草胺(Diflufenican)

核桃

T*0.01

新增

甲霜灵(metalaxyl)

核桃

T*0.01

修订

氟吡菌酰胺(Fluopyram)

除动物源性食品外的其他食品

0.2

修订

  备注:表格中‘*’表示MRL的设定在或接近分析定量的极限;“T”表示MRL是暂定限量。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