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67号告示,修改《转基因食品等的安全性审查等相关规定》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审查对象。
因转基因食品可以由转基因农畜水产品生产、加工而成,所以增加了明确转基因农畜水产品审查对象的语句。
2、当通过不正当方法等方式进行安全性审查申请时,应提交附加依据。
3、将提交的毒性资料范围具体化。
为表明转基因农畜水产品毒性项目的单次注射毒性和多次注射毒性,更改了相关语句。
4、新增后代杂交育种的安全性审查对象探讨结果报告书、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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