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安全

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提示

来源:黔西南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6-01-19 13:26:59

       近期,农村“杀猪宴”相关视频在全网引发热烈关注。随着春节临近,外出务工群众陆续返乡,各地即将迎来农村集体聚餐的高峰时段。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发布2026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01
 
  一、集体聚餐需主动报告
 
  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与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对所举办或承办的聚餐活动食品安全全面负责。无论是自办聚餐还是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举办人或承办人均应提前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告聚餐的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白酒生产经营者信息、菜单、承办厨师情况及使用燃料名称等内容,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02
 
  二、聚餐场所应保障卫生
 
  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需远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距离不得少于25米。同时,应完善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对加工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与消毒,保持环境清洁。此外,聚餐用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禁止使用蓄水池等设施内长期存水。
 
  03
 
  三、厨师及服务人员需确保健康
 
  承办聚餐宴席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帮厨人员也应身体健康,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衣、帽、口罩,在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及时洗手。患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严禁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工作。
 
  04
 
  四、食品采购要严格查验
 
  严禁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严禁采购、使用生动物血、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及亚硝酸盐等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采购食品时需认真检查,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05
 
  五、饭菜务必烧熟煮透
 
  烹饪饭菜时必须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等厨具需严格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采取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措施。剩饭剩菜应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煮沸。
 
  06
 
  六、危险物品需妥善管理
 
  醇基燃料应实行专人管理,添加颜色进行警示,并使用带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防止被误当作白酒饮用。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物品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因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
 
  07
 
  七、文明用餐杜绝浪费
 
  不采购、不饮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者所产售的白酒、自泡果酒、药酒,以及未经检验检测的散装白酒。聚餐时应倡导文明风尚,不酗酒、不攀比,自觉践行“光盘行动”,严格遵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反餐饮浪费条例》,坚决拒绝铺张浪费。
 
  08
 
  八、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聚餐后若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当地医院(卫生院)就诊,并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如发现聚餐活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应及时提醒整改,也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