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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元旦期间饮食用药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许昌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5-12-30 14:24:48

       元旦佳节将至,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营造健康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节日消费特点,现发布以下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
 
  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选购食品重资质: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或电商平台购买食品,避免购买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谨慎购买路边摊贩的散装熟食、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以及颜色异常鲜艳或气味刺鼻的食品。
 
  2.储存加工要规范: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剩菜剩饭需彻底加热后食用,冷藏食品建议48小时内吃完。节日聚餐倡导“光盘行动”,按需采购,减少浪费。
 
  3.特殊人群需注意:儿童、老人、孕妇及免疫力低下者避免食用生腌海鲜、未熟透的肉类等高风险食物。过敏体质人群仔细查看食品标签,避免误食含过敏原成分的食品。
 
  4.网络订餐留心眼: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优先选择“无接触配送”,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温度是否达标。
 
  二、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1.购药渠道要正规:购买药品请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或正规医疗机构,不轻信“祖传秘方”“特效药”等虚假宣传。网购药品需通过官方认证平台,避免通过社交软件、直播带货等非正规渠道购药。
 
  2.用药安全需谨慎:严格遵医嘱或说明书用药,不自行增减剂量或混用药物,尤其是抗生素、降压药等处方药。儿童、孕妇及慢性病患者用药前咨询医生,避免使用成分不明的中成药或保健品。
 
  3.警惕虚假宣传:不轻信“包治百病”“免费体验”等夸大疗效的宣传,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药”“神药”。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切勿因追求功效而延误治疗。
 
  三、医疗器械安全消费提示
 
  1.认准产品资质:购买医疗器械(如口罩、体温计、血压计等)需查看产品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真伪。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2.使用规范保安全: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如隐形眼镜、血糖仪等需定期校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健康风险。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医用棉签、注射器)勿重复使用。
 
  3.美容器械慎选择:家用美容仪(如射频仪、激光脱毛仪)需选择正规品牌,避免使用无资质产品导致皮肤损伤。医疗美容项目(如注射、激光)请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勿轻信非专业人员的操作。
 
  四、维权与应急处理
 
  1.保留凭证:购物时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
 
  2.及时投诉:发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3.应急处理:食用食品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保留剩余食品样本。用药或使用医疗器械后出现不适,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元旦佳节,安全第一!
 
  愿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科学理性消费,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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