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
抽检餐饮食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方便食品、
糕点、
酒类、
肉制品、
食用农产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蔬菜制品、
保健食品、
饼干、
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调味品、
豆制品、
粮食加工品等16类食品454批次样品。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
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亿嘉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芜湖市镜湖区城市名人超市万达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鸠江区吴香村食品厂生产的吴昌胜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饿了么鲜选汇(卫岗市场店)(经营者为合肥市包河区鲜选汇食品经营部)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黄山市歙县欣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茶(代用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合肥市庐阳区张玲花食品店销售的杂粮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芜湖市弋江区宗贵果品批发部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安徽徽王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涡阳苔干(蔬菜干制品),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高良友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九、蚌埠市淮上区尚之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蚌埠市怀远县古城树侠天然石磨麻油厂生产的小磨芝麻香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宿州市埇桥区好又多生活购物中心桃园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中皖酒业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徽大师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宣城市绿魁市场刘广健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安庆市迎江区好客达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安粮锦煊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委托安徽仟禧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肉松球面包(海苔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饿了么爱生鲜(红旗店)(经营者为安庆市迎江区宇逸食品经营部)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淘宝网洪谷记本真好食材(经营者为宣城市绩溪县洪谷记食品厂)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宣城市绩溪县洪谷记食品厂生产的玫瑰杏仁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