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酒体验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安全

山东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5 08:10:04
        烟台市蓬莱区志忠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和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内容,对烟台市蓬莱区志忠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和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王某玲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王某玲经营的猪肉摊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食品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食品新闻网,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注明“来源:食品新闻网”。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食品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本网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141184391 邮箱:377585907@qq.com